关键词:
类型学
致使结构
句法形式
语义参项
摘要:
本文从类型学的视角考察了明代致使结构的句法形式和语义参项,发现以下几点。明代致使句的致使者,从形式上看,结构形式相对简单,语法上体词性强,常常被省略;从语义上看,生命度等级高,施事性突出。明代致使句的被致使者,从形式上看,句法位置有前移的趋势。使动句和使成句的被致使者在句末。表致使的“V得”句、“把”字句和使令句的被致使者移到了句中动词之前。从语义上看,被致使者的有生性上有两种情况:一是表致使的使动句、使成句、“V得”句和“把(将)”字句,其被致使者既可以是有生的对象,也可以是无生的对象;二是使令句的被致使者倾向于是有生的对象。明代致使句的致使结果,从形式上看,可由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充当,更多的是由复杂的谓词性结构充当。从语义上看,大部分由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和各类复杂结构充当的没有及物性;少数由及物动词充当的有及物性。明代汉语表致使力的词语有三类:动词、动词性结构和介词。具体而言,使动句、使成句、使令句由动词表致使力,表致使的“V得”句由动词性结构“V得”表致使力,表致使的“把(将)”字句由介词“把”和“将”表致使力。不管是用哪类成分来表现致使力,它们的语法意义都是“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