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派驻机构
纪委监委
体制改革
摘要:
近年来,区(县、市)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方面积极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实践。这些机构在运用“四种形态”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着区(县、市)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职尽责。随着二十大的胜利召开,A区派驻机构面临如何创新纪委监委体制机制,优化日常工作方式与方法,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定位,并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在履职过程中的成效。这已成为当前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国家监察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文以J市A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为例,围绕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方法手段、人员配置、业务能力、监督意愿等维度,以委托代理理论等公共管理的角度对J市A区派驻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研究。运用档案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等分析研究区(县、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特点规律从而应用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提高A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履职能力以及工作实效,并为全国范围内存在类型情况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提供有效履职的经验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