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社区治理
法治化
枫桥经验
软法
调解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结合这两点论述,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无疑是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关键。社区属于基层,社区治理可以借鉴我国基层治理的优秀经验——“枫桥经验”,其核心为以人民为中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地解决矛盾,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何为社区治理法治化?其以法治体系为抓手,在意识形态层面将法治精神贯穿于社区治理,在实践操作层面将立法、执法、司法相结合;在静态层面完善社区治理法律法规,在动态层面对社区治理法律法规进行运用、实施、监督;更重要的是社区治理法治化审慎考量社区基层背景,充分发挥自治规约等软法作用,通过纠纷调解机制,化解社区矛盾,对社区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中国进入新时代,社会不断发展,社区治理面临的难题不断变化,“枫桥经验”中新乡贤坚持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的路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对传统基层社会治理经验的推陈出新;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实践。本文选取C市的A社区、B社区、D社区、E社区为研究样本。每个社区有各具特色的打造主题,其中D社区的主题为“法治”,故在法治化建设方面较其他社区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召集社区居民开展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增强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居委会与居民共同制定属于本社区的自治规约,便于社区管理;社区成立“执法”志愿队,对违背社区管理相关规定的居民进行惩罚;在社区内投放一体机,便于社区居民向司法局提交援助申请......其他社区因为打造的主题不同,社区建设的侧重点也不同,且因为社区治理思维未发生转变深层逻辑仍然是行政化管理、多元治理主体缺乏独立性和自治能力、理论依据之逻辑证成与实践经验总结的可适性需要深化、政策法规在落实上存在偏差等原因,在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中,存在以下不足:没有制定自治规约,居民日常生活缺乏自治规约约束;法律服务机制不健全,居民存在求助困难、纠纷矛盾不能就地解决的情况;社区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效果不明显。为了完善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提出以下优化建议:第一,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法治理念,引导社区居民制定自治规约,培育社区居民法治思维。同时发挥党内法规规范作用,规范社区内的党组织或党员行为。第二,制定社区治理专项法律,完善社区治理法律法规。第三,制定本社区的自治规约,发挥软法作用。第四,通过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协调联动调解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第五,完善社区治理监督机制,将监督落到实处。对C市A、B、D、E社区的研究虽然是个案,但上述社区属于C市富有深厚历史传统的区域,既有老旧院落,又有商贾云集,在大城市建设中,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故采用上述社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具有代表性,针对样本存在的不足提出的完善措施对我国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具有普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