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申明亭
里老人理讼
调解
普法
摘要:
明朝延续了州县制的地方治理机制,政权止于州县,县是国家正式权力的末梢,对于县以下的基层社会,中央政府的管控则出现了一个断裂与空白的状态。然而,郡县治,天下安,只有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实现善治,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为了将国家权力管控的触角延伸至乡里社会,申明亭制度应运而生,申明亭制度是朱元璋为弥补“国权不下县”的固有缺陷而开创的一项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申明亭是明初宣政明礼、剖决民诉、公布恶行的固定场所,具有地方一审司法组织的性质。里老人是申明亭制度中的核心人物,申明亭制度的各项职能都需要里老人来组织和推行,明代统治者借助里老人开启了“以良民治良民”的基层自治模式。本质上,申明亭制度是朱元璋巩固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产物,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但是也不能否认,申明亭制度是一项优秀的制度设计,在明初稳定基层社会秩序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代社会,我们仍然可以借鉴申明亭制度,挖掘其中蕴含的丰富的法律文化和司法理念,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来对明代申明亭制度进行探讨。
第一个部分主要是对明代申明亭制度的概述。首先对申明亭制度建立和推行的历程进行了简要的叙述,描述了明初申明亭制度功能逐渐完善的过程。之后则着重分析了明初申明亭制度产生的原因,从经济、思想、政治、及统治者的个人因素四个方面探讨了申明亭诞生的社会背景。
第二个部分为申明亭制度的职能探析。第一个职能是悬挂榜文律令,并安排里老定期解读,诠释其意,以使百姓知法守法。第二个职能是里老人理讼,本文借助法律文本和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里老人解纷的启动程序、审理模式、解纷特点等。第三个职能是公布恶行,书名申斥违礼犯罪者的事迹。最后,申明亭还可举办乡饮酒礼,通过举办乡饮酒礼教化民众,从而降低犯罪率,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第三个部分是明代中后期申明亭制度的废弛。随着里老人解纷职能的弱化和申明亭建筑的废弃,申明亭逐渐走向衰亡。本文将其原因归结为地方官员不重视、缺乏对里老人的监督管理机制、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引发了人民诉讼观念的变化三点。
第四个部分是对申明亭制度的客观评价,并探讨了其对当代法治社会建设的借鉴意义。明代的申明亭制度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效率,全面普及了国家法律,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贯彻了以民为本的理念。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众的诉讼权利,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带有封建君主制度之下浓厚的人治色彩。申明亭制度作为明代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当代社会仍然有许多的可取之处。在当代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尤其是发挥调解这一非讼解纷方式的作用;同时我国目前的普法工作仍然没有摆脱自上而下的精英式普法模式,存在不接地气的弊病,因此要加强普法力度,改善普法方式;最后,在乡村治理中,我们可以引入新乡贤,借助新乡贤的力量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