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特指问句
庭审话语
语调
话语结构
信息功能
摘要:
“问答”是法庭审判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最富有动态意义和研究意义的部分。在中国刑事审判中,“问答”虽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普遍遵循“问在前,答在后”的原则,从而使问话具有主导性,控制庭审主题,决定庭审进程。简言之,就庭审特指问句而言,问话的结构和方式比问话内容更加重要。另外,汉语是一种声调语言,人们交流时语调的各个部分都会对话语信息的传递产生影响。因此,法庭问话要想实现问话目的,除了选择恰当的问话结构,还必须注重语调的参与。语调的信息功能在“有声性”庭审会话研究中显得尤为重要。基于对国内19场刑事案件转写语料的分析,本文采用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从主位-述位和焦点分布的角度,对语料中296个特指问句的话语结构进行归纳,并借助Praat语音分析软件,分析在语调各部分的共同作用下,庭审特指问句的不同话语结构所蕴含的主要信息功能。根据研究结果,本文共归纳出庭审特指问句的3种主要话语结构,即(1)主位+述位,疑问焦点位于述位;(2)主位空缺,疑问焦点位于述位;(3)主位与疑问焦点重合,置于句首。上述三种结构中,主位的信息性质并非固定于已知信息,在前两种结构中,主位代表已知信息,而在第三种结构中,主位表示未知信息。进而,通过语调的参与,研究发现:第一种问话结构的调核位置较为固定,出现频率高,使用范围广,但信息功能单一,用于对审理过程中的已知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第二种问话结构的调核及调核承载部位变化显著,与前者形成鲜明对比。庭审机构语境下,该问话形式语势强硬,具有除询问之外的其它信息功能,如:确认求证、强调和深入追踪询问,是凸显法律工作者强势地位的有效手段之一;较前两种结构而言,第三种问话结构使用频率较低,其主位代表新信息,主要用于问话人的情态表达。庭审话语是以目的为导向的机构语言,目的差异必然会导致问话结构选择的差异。在语调的作用下,各问话结构会呈现出各异的信息功能,进而协助问话人获取有利信息,实现发问目的。最后,希望本文以庭审话语的有声性特征为创新点对庭审特指问句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