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刑事庭审陈述话语
话语权力
语调
微观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法制发展的不断深入,从语言的角度对庭审会话以及话语权力的研究在近30年间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作为法律语言的分支,庭审话语呈现出动态性特征;其亦不同于其他日常会话,具有很强的机构性。以往研究多关注于庭审话语的静态文本,较少考虑可以揭示其动态性的语调表征。为数不多的关注庭审话语语调的研究均集中于庭审问答、互动或语用功能等方面,而陈述性话语及其背后的权势关系却并未涉及。因此,本文以范戴克的批判性话语分析、维索尔伦的语言顺应论以及廖美珍的目的原则为理论框架,揭示隐藏在话语背后的权势关系,并试图发现当前中国庭审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以期对我国司法实践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随机选取了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以及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25起刑事案件及法律文书,运用文本微观分析法和Praat语音分析软件,对转写文本中的词汇运用、话语策略、行文结构以及音频语料中的语调特征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1)法官在陈述话语中可能会通过语言结构策略和一些词汇手段来表现和维护其话语权,即使他们与其他庭审参与者为目的中立关系;(2)实际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的话语权主要表现在其对专业知识和话语资源的掌握、话语策略的多样性运用以及相对较高的音高音强等语调特征上,尽管不完全符合公诉人用语规范;(3)辩护律师倾向于以较低的音域表达对公诉人意见的否定,但当他们向法官请求减免被告人罪责时,音强较强;(4)被告人无论是在语言手段还是语调方面都显示他们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表现出礼貌和忏悔;(5)庭审各参与者中,法官拥有最高的话语权,其次是占有较多话语资源的公诉人,最后是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本文在研究方法层面引入了微观分析法和语调研究法,通过分析庭审机构语境下各方参与者陈述话语的语言策略和语调特征等微观层面,揭示了背后的权力关系及意识形态,为今后的权力问题研究提供方法论上的参考。从实践层面看,本文的研究结果不仅揭示了当前庭审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还对我国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